成立法人实体只是开展业务的开始。下一项重要义务是维护准确的账簿和税务记录,以便会计师事务所正确结账和申报税务。企业主应按以下方式整理文件并进行交接。
1. 开业或资料变更时所需的重要文件
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或变更公司资料时,应准备以下法律身份文件:
- 法人实体证书,含经营范围(最近 3–6 个月内签发)
- 股东名单(บอจ.5)
- 增值税登记证(ภ.พ.20),如已登记增值税
- 授权董事身份证和房屋登记复印件
2. 收入文件
收集所有收款渠道的凭证,包括提供给客户的完整税务发票和收据。还应保留预付款或定金的清晰证明,以及退货或服务取消的贷项通知单,以便会计师事务所准确记录收入和销项税。
3. 支出文件
用于税务抵扣的支出必须与业务有关。应准备供应商开具的采购税务发票和收据。
另一项重要记录是预扣税凭证,包括公司被他人预扣以及公司向他人预扣的凭证,用于每月申报 ภ.ง.ด. 1、3 或 53。

4. 财务和银行文件
会计师事务所需要公司每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,包括公司信用卡账户,以进行银行对账并检查账簿记录是否与实际现金流一致。这有助于防止个人资金与公司资金混用。
5. 员工和社会保险文件
如果企业雇用员工,应准备工资表及社会保险缴费证明(表格 สปส. 1-10)。这些记录对于计算个人所得税预扣税(ภ.ง.ด.1)和企业可抵扣支出十分重要。
6. 商品和原材料报告(如适用)
有库存的企业必须维护商品和原材料报告,并至少每年盘点一次库存。这使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师(CPA 或 TA)能够核实销售成本和库存价值。
| 文件类别 | 主要文件示例 |
|---|---|
| 法人实体 / 注册 | 证书、บอจ.5、ภ.พ.20、董事身份证 |
| 收入 | 销售税务发票、收据、贷项通知单 |
| 支出 | 采购税务发票、收据、预扣税凭证 |
| 财务 / 银行 | 每个账户的银行对账单、公司信用卡 |
| 员工 | 工资表、แบบ สปส. 1-10 |
| 库存(如适用) | 商品和原材料报告、盘点结果 |

warning
重要保存提示:根据《会计法》,纸质原件必须至少保存5–7 年,以备税务厅检查。扫描成数字文件并不意味着可以销毁原件,除非获得特别批准。
文件交接应完成于次月月初,以便按法定日历完成税务申报。
support_agent
希望由专业团队全程管理会计和税务工作吗? 查看 Maitrichit 的会计服务 或 联系我们咨询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