进入增值税(VAT)体系是体现企业发展和信誉的重要一步。目前,泰国对商品和服务各环节按7%征收增值税。
企业主应了解以下登记流程。
1. 登记门槛与期限
销售商品或服务的收入超过每年 180 万泰铢的企业,必须在收入超过门槛之日起30 天内申请增值税登记。
收入低于门槛的企业,或销售农产品、从事国内运输等法律豁免行业的企业,可以选择自愿登记,以用进项税额抵扣销项税额。
2. 登记渠道
税务厅提供两种主要申请渠道:
- 在线:通过税务厅网站(www.rd.go.th)的在线增值税服务申请。
- 纸质递交:向企业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的地区税务办公室申请。
3. 准备所需的重要文件
申请人应准备以下核心文件:
- 申请表:ภ.พ.01(自愿登记还需 ภ.พ.01.1)
- 经营场所证明:例如正确贴花的租赁合同、场地使用同意书、办公室房屋登记复印件,以及清楚显示招牌和门牌号的地图与照片
- 法人实体证明:最近 6 个月内签发的公司注册证书(含经营范围)复印件,以及授权董事身份证复印件

4. 审核与批准流程
在线或纸质申请后,地区税务官会安排预约,对实际经营场所进行检查,以核实企业身份及实际经营情况。
审核及签发证书的流程通常需要约15 个工作日。批准后,税务厅会将增值税登记证(ภ.พ.20)邮寄给企业。

5. 登记增值税后的义务
收到 ภ.พ.20 后,企业承担以下严格的法定义务:
- 展示证书:将 ภ.พ.20 原件装框并展示在经营场所的显眼位置
- 开具税务发票:每次销售商品或服务时向买方开具完整税务发票
- 维护税务报告:维护进项税、销项税及商品和原材料报告,并在单据日期后 3 个工作日内完成记录
- 申报 ภ.พ.30:每月申报增值税并缴税,即使当月没有收入也必须申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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每月 ภ.พ.30 期限:纸质申报为次月15 日前,在线申报为次月23 日前。
| ภ.พ.30 申报渠道 | 期限(次月) |
|---|---|
| 向地区税务办公室纸质申报 | 次月 15 日前 |
| 通过 www.rd.go.th 在线申报 | 次月 23 日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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